林远的律师生涯第44章 执业资格审查林远的行为是否过激
林远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几秒指尖微微发颤。
他深吸一口气点击了发送。
下一秒手机像是被点燃般疯狂震动起来。
评论区瞬间炸开谩骂夹杂着质疑像潮水一样涌来。
有人直接贴出他的住址说他“吃里扒外”有人翻出他三年前的采访视频断章取义地剪辑后配上煽动性标题。
但他没关屏幕。
他知道这一波风暴避不开。
他把手机反扣在膝盖上抬头望向前方灰蒙蒙的天空。
远处高楼林立阳光被切割成碎片洒在车窗上。
他需要证据完整的、无法被扭曲的证据。
而铁盒还在后备箱里沉得像一块烧红的烙铁。
林远把手机从膝盖上拿开屏幕已经暗了震动也停了。
他没再点开看一眼评论区。
后备箱里的铁盒还在他弯腰打开铁皮边缘有些发锈手指蹭过时留下一道浅灰的印子。
他抱起铁盒上了楼。
电话是上午十点打来的。
铃声在空荡的客厅里响了三声他接起来听见一个平稳的男声:“林远律师律协决定启动对你的执业资格审查程序理由是你近期行为可能扰乱行业秩序。
” 林远没问是谁提议的也没问依据哪条章程。
他只说了一句:“我会配合。
” 电话挂断后他翻开《律师法》找到第三十八条用红笔划了两道。
又从铁盒里取出那份名单的复印件连同他此前实名提交给司法局的举报材料清单一起复印三份装进牛皮纸文件袋。
听证会安排在三天后。
会议室在律协办公楼三层长桌两侧坐着三位委员。
主审的是个戴银边眼镜的中年男人翻着材料时总习惯性推一下镜框。
他抬头看了林远一眼:“你公开传播未经核实的内部资料是否考虑过对行业声誉的影响?” 林远没坐下。
他把文件袋放在桌上抽出《律师法》那页平铺开来。
“根据第三十八条律师对司法机关的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和申诉。
这不是越界是履职。
” 另一名委员开口:“但你是在社交媒体发布的。
律师不是记者更不是调查员。
” “我发布的不是新闻。
”林远声音不高“是证据。
所有材料我都已实名提交司法局。
律协看到的只是副本。
” 会议室安静了几秒。
主审委员合上手里的文件夹:“你有没有想过这种做法会引发连锁反应?其他律师会不会效仿?行业会不会陷入内斗?” “十年前有人伪造证据五年前有人压下商铺案卷宗一年前还有人驳回冤案申诉。
”林远看着他“如果这些都不算‘连锁反应’那我实在想不出什么叫‘扰乱秩序’。
” 那人没接话。
林远继续说:“我查的每一个案子都有当事人。
老陈的店没了老婆也走了;周大山在牢里待了八年只因为没人愿意翻案。
我不是在制造动荡是在补上早就该补的程序漏洞。
” 主审委员低头喝了口茶茶盖磕在杯沿上发出轻响。
“我们理解你的初衷。
”他说“但方式值得商榷。
公开信息容易被断章取义引发误解。
” “误解从来不是真相的敌人。
”林远说“沉默才是。
” 会议持续了四十分钟。
最后主审委员宣布:“审查程序将继续进行。
在结果出来前暂停你的执业资格。
你不得以律师名义出庭或签署法律文书。
” 林远点头。
“不过”那人顿了顿“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暂停期间你仍可参与案件研讨、证据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希望你能把握界限。
” “界限我很清楚。
”林远收起文件袋“我会继续协助团队推进手头案件。
所有讨论内容也会按规定记录存档。
” 他起身离开前对记录员说:“请把我的陈述全文录入笔录。
包括《律师法》第三十八条的引用。
” 记录员抬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
走出大楼时天色阴着风卷起地上的碎纸片在空中打了几个旋又贴回水泥地。
林远把文件袋夹在腋下走得不快。
手机震了一下。
是周正言发来的短信:“所里案子你还能看别断了节奏。
” 他没回。
走到车边他打开后备箱把铁盒重新放了进去。
盖子合上前他看见名单复印件的一角露在外面郑世坤的名字旁边墨迹确实比别的深像是后来补写的。
他关上后备箱拉开车门。
车子启动后他顺手打开了车载录音笔。
这是他从第一卷就开始的习惯——每次重要对话都要留底。
刚才的听证会他也录了音。
录音笔红灯亮起开始计时。
他把车开出停车场拐上主路。
前方红灯亮起他踩下刹车顺手从副驾座位上拿起一份打印好的判决书。
是父亲十年前代理的城南案当年被驳回的理由是“证据不足”。
可现在他知道那份关键监控记录曾被人从卷宗里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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